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需对汕头市潮阳区兴湖纸品厂搬迁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兴湖纸品厂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兴湖纸品厂;
项目性质:搬迁改造;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西村白石洋工业区
建设内容:汕头市潮阳区兴湖纸品厂对汕头市潮阳区辉星纸品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收购,并拟搬迁至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西村白石洋工业区内,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后主要产能为:纱管纸3.4万吨、南金纸2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兴湖纸品厂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金浦街道梅西村白石洋工业区
联 系 人:郑总
电话:153236771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盛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202号1座1411
联 系 人:阮工
电话:020-8582150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汕头市潮阳区兴湖纸品厂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