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委托环评单位承担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诊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厦园中区1、3幢3幢108号房
联系方式:156 2504 7639(许生)
(三)项目概况:
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拟在汕头市金平区金厦园中区1、3幢3幢108号房建设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诊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接收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寄养和手术治疗(主要为内科手术:包含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以及销售各类宠物使用的药品或食品。
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气、噪声和废水,拟通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将运营期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附件: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动物诊疗项目(公示稿)
发布单位:汕头市乐维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