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尾水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根据用地条件进行工程布置,采用水平潜流+表流湿地的形式,处理规模30000m3/d,总占地面积约60000 m2。工艺单元主要为“生态水质净化塘+生态恢复湿地”两大区块,功能以水质净化为主。其中“生态水质净化塘”分为“生态塘+氧化塘+潜流湿地”“生态恢复湿地”分为“多级表流湿地+沉水植物塘”。湿地整体分为四个区,其中一、二区分别有1个生态塘、1个氧化塘与4个潜流湿地,三、四区分别有4个表流湿地与2个沉水植物塘。
2.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起。
5.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622554434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西区逸仕大厦704号房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新华大道东段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3536929597
附件:潮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