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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公示

2024-5-28 16:33:35

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概况: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投资600万元,总占地面积4069m2,总建筑面积4844m2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塑料瓶及瓶盖3200t

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拟通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将运营期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

企业名称: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324国道拉芳工业城A01

联系方式:13926770557林工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大运软件小镇412

联系方式:0755-28968662

联系人:刘工

附件: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公示版

   

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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