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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2-28 10:0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等有关规定,现需对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

项目概括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已配置3750t/d的焚烧炉,可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116.7/干化后污泥(含水率40%133.3/日。本次拟在不改变原有焚烧炉、发电机组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规模为670/日,掺烧后焚烧炉总处理规模不变,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厂内现有设备及构筑物,不涉及土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人:沈工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旧址

电话:0754-89918265     邮箱:shenpeiy@dynagreen.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盛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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