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现将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汕头市濠江区达濠岛东侧海域,风电场场址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18.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14 km。项目装机总容量为594MW,拟建设54台11.0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0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话:19835960024
传真:0754-89997222
邮箱:hnsthf@vip.163.com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环南路1号潮汕星河大厦22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9446181
邮箱:121830202@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财智大厦15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附件-公众意见表-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