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能力,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全系统分管法制和执法工作、固废管理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宣贯培训,同时邀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粤东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办许培源同志做了新旧固废法的比对讲解。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新旧固废法的主要变化、人民政府职责的主要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职责的主要规定、其他主管部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职责的主要规定和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要点等进行宣讲解读,让参训领导干部全面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精髓,为进一步推进以法治手段督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提供法律知识和思想认识上的支撑。许培源同志结合日常督察发现的案例,对新老固废法的不同要求进行对比阐释,给与会者上了生动的一个普法课。
培训会要求,系统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迅速组织对新固废法的全面宣贯,做到:一是学以致用,加大固废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能力,让修订后的固废法深入人心,成为行政执法和社会守法的基本准则;二是注重交流,通力合作,发挥辐射作用,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日常执法工作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相结合,大力推动损害赔偿制度在固废污染防治领域的突破;三是严格贯彻执行,充分运用固废法赋予的新法律手段,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秉承《民法典》所传递的执政为民精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领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固废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更是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在今年突发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显得尤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修订案颁布以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两微一端”等媒介,对新固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持续普及宣传,并在“生物多样性日”“环境日”“低碳日”等各种环保纪念日中组织相关的法治“六进”活动。在依法加强监管执法,严格查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建立联防联治的监管机制的同时,市生态环境局下一步还将联合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等有关单位,继续加大落实新固废法的培训宣贯,借力社会组织参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接受度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落实固废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