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砂桥闸上游的河道中央,有一个面积达750亩左右的江心岛,被称为东溪洲。由于周围水域自然条件优越,澄海区第二水厂和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厂的取水口都设在附近。然而,近年来,一些人未经批准私自在东溪洲上违法圈地,建起了别墅和凉亭,一定程度上对水厂取水口周边的水质造成了污染。结合中央环境督察组的整改要求,今年十月,属地龙湖区外砂镇政府联合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启动全面整治行动,重装上阵,铁拳出击,30多宗违章搭建物应声而倒,这也成为了汕头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11月初,汕头市成为全省纳入生态环境部年度考核范围完成数量最多、工作推进力度较大、进度较快的地级市。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8日,汕头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82个环境问题已完成168个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完成率92.3%。另外,生态环境部第一轮督查对我市交办的4个环境问题,均在第一轮督查期间立行立改,并于6月4日全面完成整改。
据了解,2005年《汕头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修正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正式颁布实施,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共45个,未划定准保护区。其中一级保护区38个,包括7个河流一级保护区及31个水库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面积为9830万平方米,二级保护区7个,均为河流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面积为509万平方米。其中,6个地级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为2033.9万平方米,二级保护区面积为316万平方米。保护区划分完成率为100%。6个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分别为:韩江梅溪河庵埠水源、韩江新津河水源、韩江外砂河冠山水源、韩江东溪隆都水源、河溪水库、秋风水库,多年来,这6个水源地的水质良好,均保持II类水质。
我市还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市作风办督查事项,市作风办定期牵头市水务局、环保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饮用水源防护情况开展督查,同时,与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一河两岸”景观工程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继续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剩余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快整治步伐,对保护区内尚未整治和整治不到位的违法建设项目,组织执法力量,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与此同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及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切实提高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来源: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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