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发扬“钉钉子”精神,结合创文提质升级,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效果明显,截至11月5日,纳入生态环境部年度考核范围的整治问题已完成171宗,完成率92.4%,成为全省完成数量最多、工作推进力度较大、进度较快的地级市。
根据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汕头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各级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对全市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地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181宗,加上生态环境部今年5月督查我市交办的4宗问题,今年需在今年完成整治的问题共185宗。
今年5月份,我市印发了《汕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布置清理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细化措施。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市、区、镇三级河长开展巡河活动,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
市作风办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通报,确保到2018年底前按期保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各项任务。
与此同时,多措并举推进韩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整治攻坚,包括全面深化禽畜养殖场规范整治,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等,全力守护韩江水质。
市环保局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力度对剩余的14个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对已经清理整治完的环境问题,全面清理建筑垃圾,河段要加装围网,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巡查,完善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现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剩余14宗环境问题每周通报一次进度,对进度较慢的进行督办。要紧密结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河两岸”景观工程等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来源: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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