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现对《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增加粉煤灰货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前公示,报告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yigtftiWfH8QMSYrtZRBA?pwd=wf72 提取码:wf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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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