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海门湾透水式长廊游览配套区项目海岸线占补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门湾透水式长廊游览配套区项目海岸线占补修复工程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北与潮阳区城南街道接壤,西隔练江与潮南区井都镇相望,东侧与汕头市濠江区接壤,南侧濒临南海,距汕头潮阳港西北侧1.5km,处于海门湾海域。
项目概况:由于海门湾透水式长廊游览配套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结构布局需要,部分工程 占用了现状人工岸线。为落实岸线占补要求,本项目通过人工补沙、浅堤护石等措施,恢复该段岸线的原始形态及生态功能。主要工程内容有两项①海岸整治工程:清理岸线长度150m,整治宽度30m的岸滩,主要清理潮流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废料等岸滩垃圾。②海岸修复工程:通过人工补沙、浅堤护石等措施,恢复该段岸线的原始形态及生态功能,修复面积4800㎡,平均补砂厚度1.0m,修复岸线150m,补砂量4945m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海门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启波
电话:18025625333
邮箱:6590803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广东澜海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112297121
邮箱:5106683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下方附件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附件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市海门湾大酒店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