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崇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东莞市崇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景泰路20号311室
联系方式:张工15875426290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百爷后”长荣路63号之一
(三)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市场的需求,于2025年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租用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百爷后”长荣路63号之一的现成厂房,新建“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食品包材(塑料杯,配料碟)的注塑生产,年产量1325t,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设备和环保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施工期较短。
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为噪声和废水,拟通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将运营期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发布单位: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附件:汕头市金昱塑胶有限公司注塑生产项目(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