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头慈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汕头创达大厦进行运营(租赁合同见附件4),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7层结构精神病医院门诊大楼,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8840平方米,设置床位299张,设置医务科、精神科、心理门诊、化验室、住院病房、活动诊疗室、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主要为新溪街道及周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门诊接待人数约50人/天。
2.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7日起5个工作日内。
5.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3925782737
邮箱:575957048@qq.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7号汇业大厦502室之1
建设单位:汕头慈佑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与北兴路交界2号(创达大厦1至7层)
联系人:杨敏
联系方式:13330227618
环评附件:公开版-汕头慈佑精神病医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