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坚伟电子厂塑料喷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坚伟电子厂塑料喷涂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石林路上堡第一工业区南侧,其中心经纬度为:E116°25′31.268″,N23°21′30.475″。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27.5%,环保投资为55万元。项目租用1栋8层建筑的第7-8层作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400m2,建筑面积为2800m2,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喷涂、真空镀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喷涂件1000万件,塑料制品真空镀膜件200万件。
2.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4.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起5个工作日内。
5.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3925782737
邮箱:575957048@qq.com
通讯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7号汇业大厦502室之1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坚伟电子厂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石林路上堡第一工业区南侧(第七层和第八层)
联系人:吕坚伟
联系方式:13715925999
环评附件:报告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坚伟电子厂塑料喷涂加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