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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丹印染厂新建项目环评公示

2024-1-31 10:49: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汕头市宏丹纺织有限公司宏丹印染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宏丹纺织有限公司宏丹印染厂新建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14号地块

4)总投资:10800万元,环保投资756万

5)定员与生产班制:2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工作班制为2班制,一班为12小时,24小时/天。

6)建设周期:预计20245月建成投产。

7)生产规模:本项目为针织物染整加工项目。项目年加工的产品共10600t/a,包括9450t/a染整针织布,650t/a染整成衣500t/a染整松紧带

8)环境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颗粒物、臭气,经收集后有效治理达标排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水处理系统、浅色污水处理系统以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汕头潮阳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后简称中心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广澳湾;项目噪声经隔声减振后达标排放,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噪声排放对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围西村小组的预测值达标,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就项目存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联系,提出自己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所反映的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对于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将给予采纳并在项目下阶段的运营过程予以落实解决。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宏丹纺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14号地块)

联系人:张先生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永壹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惠州市三新南路2号人乐居A座13层04号房之一

电话:15986828277

联系人:龚迎军

电子邮箱地址:ingrid_gyj@qq.com

附件:汕头市宏丹纺织有限公司宏丹印染厂新建项目20240124(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