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规定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陆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O1zhz7wgwaEKc6c4JjCew(提取码:c85x),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得报告纸质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评价范围之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项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qYATdHPF2x0Ss-IRuy8_Q(提取码:reb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联汇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凤华工业区
联 系 人:杨工 电话:0754-89855555 邮箱:22776173@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盛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202号1座1411
联 系 人:阮工 电话:020-8582150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十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采纳。
汕头市联汇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