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等有关精神,现将汕头市潮南区海鸿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筏式养殖项目环评工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海鸿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筏式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南区海鸿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开展延绳筏式牡蛎养殖,拟申请养殖用海面积为83.1514公顷(约1247.271亩),按照亩产2.5t计,项目养殖牡蛎年产量约3118t/a。项目养殖区域布置48个100m×75m的养殖单元,每个养殖单元可布置25个75m×4m的养殖单体,总共1200个养殖单体。养殖区内不设生活平台。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南区海鸿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溪兴发楼西区二巷9号对面
邮编:515144
联系人:许典文
联系方式:1581793399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自编九栋)606B房
邮编:511455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821469879@qq.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eKv9tzm4Hz0WP6q0HyCbQ
提取码:c33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编制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征求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