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2018.10.16)等有关精神,将《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南侧筏式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南侧筏式养殖用海项目
建设单位: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南区海门湾南侧海域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无公害海产品标准化生产,牡蛎养殖区面积为85.5647公顷,拟进行筏式吊养养殖,主要养殖对象为牡蛎,养殖区内不设生活平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PwisNbbJ14v-Q4E5n0EA
提取码:go29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_Nef5OVKrcgyuPSVeVK8A
提取码:f1p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1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3幢310号房
邮编:515065
联系人:许汉清
联系方式:13643073239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公路黄阁段230号(自编九栋)606B房(仅限办公)
邮编:511455
联系人:郭工
联系邮箱:865904739@qq.com
汕头市海园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