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涉VOCs企业分级和深度治理,落实省厅近期对粤东四市反馈共性问题的整改,推进VOCs科学精准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3月27日下午,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涉VOCs企业分级和深度治理工作专题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市局各分局、各管委会、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议解析了我市分级管理及深度治理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细化工作的时间节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目标。
会议邀请了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高级讲师蔡慧华老师就工业源VOCs综合整治要求、分级管理及落地应用、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随后技术服务单位对分级材料、管理手册的初审技术路线、初审技术要点、案例分析、常见问题等做出了全面讲解。各参会单位也就日常开展分级管理、深度治理以及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会上与专家老师和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沟通交流与解答。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炜同志在培训会上强调,全面开展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和深度治理是必要且重要的,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推动我市VOCs科学精准治理。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臭氧污染仍然是制约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因素,工业企业的VOCs排放是臭氧形成最为重要的贡献污染物。进一步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我市臭氧污染的有效且必要的途径,也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式。通过分级实施差异化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企业自主治理,实现高效减排。二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提升治污水平。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让企业充分认识分级管理和深度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期保质完成提标升级,确保企业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努力争取提升至A级企业。要开展涉VOCs企业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引导企业守法排污,重点清理整治低效治理设施,对不能达到治理要求的督促企业实施更换或升级改造。三是要加强帮扶指导,实施差异化管理。各辖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帮扶指导,指导督促企业对现有VOCs产、排、治理等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将A级企业纳入排污单位正面清单,在监督执法活动中,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正面激励措施管理;在污染天气应对期间,A级企业列为应对减排豁免单位,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参与治理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政策宣传,靠前服务,推进涉VOCs企业分级和深度治理工作的企业专场业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分时段分区域组织实施企业VOCs整治和帮扶培训会,通过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从源头控制、工艺过程、末端治理、检测监控水平和日常管理水平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提升企业治污水平,推进VOCs科学精准治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切实保障我市环境质量。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