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华雄宏电子厂委托环评单位承担华雄宏电子厂耳机壳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华雄宏电子厂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沟南洋灰田东畔
联系方式:13692066881(张小姐)
(二)项目概况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华雄宏电子厂拟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沟南洋灰田东畔建设“华雄宏电子厂耳机壳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耳机壳240吨。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废气、设备运行噪声、污废水、固体废物等。建设和运营过程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附件:华雄宏电子厂耳机壳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华雄宏电子厂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