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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1-19 15:1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能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华能海门电厂预留用地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在华能汕头海门电厂预留用地内扩建56(2×1000MW)燃发电机组及其配套工程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华能汕头海门电厂规划总装机容量为6900MW1000MW级)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其中一期4台,二期2台。

其中一期工程1号、2号机组于200612月开工建设,200912月通过原环保部竣工环保验收。一期工程3号、4号机组于201412月通过原环保部竣工环保验收。

1号、2号机组主要建设规模为21036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3033/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配套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系统,建成配电装置、露天式煤场、取水/排水明渠、专用煤码头、综合水泵房、化学水处理区、油罐区、制氢站、污水处理站、贮灰库、海边灰场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3号、4号机组主要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3033/小时超超临界煤粉炉,同步建设除尘、脱硫及脱硝系统,配套建设圆形储煤仓、污水处理(扩建增大处理量)等公用及辅助设施。

目前一期4台机组烟气排放均可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NOXSO2、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Nm335mg/Nm310mg/Nm3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4-88191666-6677

电子邮箱wb139239@163.com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东后街143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10-87162828

电子邮箱xlh.2000@163.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或者见附件。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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