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蓝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蓝盾玻璃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汕头市蓝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远东工业园A5厂房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15989856909
评价单位:佛山市思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委会创兴三路8号A栋六层2A单元
联系人:李金明 联系电话:17512962327
蓝盾玻璃制品加工生产项目概况:
汕头市蓝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拟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远东工业园A5厂房建设“蓝盾玻璃制品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主要从事单片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3438.34m2,建筑面积3604.16m2,建设规模为:单片玻璃50万平方米/年、中空玻璃14万平方米/年。
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拟通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将运营期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附件:汕头市蓝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蓝盾玻璃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发布单位:汕头市蓝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