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属下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其中: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汕头市生态环境濠江监测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汕头市生态环境澄海技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2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条件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四、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方式:招聘会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2日(周日)9:00-12:00
3. 资格初审:汕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
4.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其中2021年应届生请提交学校审核盖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材料扫描件;
(4)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5.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
2.资格复审。面试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4、面试评委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分管领导、人事科及各招考单位负责人组成,共5名。
5、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素养(包括学历层次、论文发表情况)、实践能力(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5种要素。
6、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11月22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2020年11月26日前,依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以主考官分数为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体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二)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体检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体检人选及有关事宜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经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盖章。
考察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用人单位张榜发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经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填报《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聘人选情况表》报市人社局,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是否合格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审核确定或备案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硕士研究生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办备案。
十二、聘用
按照汕人才发〔2020〕1号文执行。
十三、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
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十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620986 监督电话:0754-88462855
十六、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官网网址: http://www.shantou.gov.cn/epd/
附件:1、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20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