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美丽海湾和美丽海洋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推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启动建设美丽中国的起步阶段。编制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对于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启美丽海湾和美丽海洋建设的新征程,具有重要的历史与战略意义。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编制了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当前,全国规划编制工作已经进入试点先行、压茬推进、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上海、深圳、锦州、连云港等城市的试点工作正在全面深入开展。本报记者近日就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采访了海洋“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牵头单位生态环境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主任关道明。
中国环境报:与以往规划相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编制有哪些亮点和特点?
关道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机构改革以来,我们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以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与以往相比,本次规划编制主要有以下亮点和特点: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更加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强调巩固污染治理成效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并重。“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更加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以美丽海湾建设为重要抓手,全面开启美丽海洋建设的新征程。
二是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规划编制的机制更加顺畅。国家层面,生态环境部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海警局等建立部际协调联络机制;地方层面,目前4个试点地区都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打通陆地和海洋的改革成果得到进一步深化,各流域海域监管局统筹调配国家和地方多方力量,建立了流域规划编制和海域规划编制工作组的常态化统筹协调机制,有效促进“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陆海统筹、区域联动、上下贯通。坚持“开门编规划”。我们开发了公众意见网络征集平台,各试点城市也设计了调查问卷,对社会公众的意见进行征集和调研。
三是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我们在这次规划编制工作中坚持“自下而上、上下贯通”,让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落实主体责任。4个试点城市都作出了很好的示范,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与现场调研,高频次开展本地区工作调度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中国环境报:您刚才提到,“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机构改革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任务以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海洋中心对这5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和指标设置方面有哪些考虑?
关道明:这两个“第一个”的规划定位,既表明“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历史新起点,也必然要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朝着美丽海湾和美丽海洋建设的奋斗目标迈进。
因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十三五”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和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在“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和美丽海洋建设中取得历史性新进展和阶段性新成效。
“水清滩净”的目标指标设置主要聚焦污染问题最为集中和突出的近岸海域水环境和岸滩环境,“十四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在巩固深化已有治污成效、确保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主要河口海湾水体环境综合质量,不断扩大洁净海滩范围,推动实现碧海蓝湾、银滩净岸。
“岸绿湾美、鱼鸥翔集”的目标指标设置主要针对我国海洋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受损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的突出问题,以海湾河口、岸线湿地等生态受损严重的典型区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海洋生物栖息地等的自然恢复和整治修复,不断扩大海洋生态空间范围,改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打造岸绿湾美、鱼鸥翔集的滨海生命共同体。
“人海和谐”的目标指标设置主要针对社会公众“临海不亲海、亲海质量低”等突出问题,重点要着力提升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拓展公众亲海岸线和生态空间,持续改善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等的生态环境品质,打造沿海地区陆海贯通的生态安全屏障。
这些目标指标的设置并非在全国沿海各省市、各海湾“一刀切”式平行推进,而是要因地制宜找准“十四五”主攻方向,分区分类提出合理可达的规划目标指标。为此,我们在“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中将规划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区域特征性指标两大类,就是要体现区域差异性和精准治理要求。
中国环境报:如何科学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等,以确保美丽海湾、美丽海洋建设的新征程能够取得预期成效?
关道明:为进一步聚焦区域性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在“十四五”规划编制中首次提出“国家-海区-湾区-地市”梯次推进的规划理念,就是要以沿海重要的河口海湾为核心,对自然生态联系紧密的毗邻岸线、滩涂湿地、海域海岛等实施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坚持“一湾一策”,精准落实区域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陆海污染联防联控,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以近岸污染严重的河口海湾和岸滩等为重点,根据区域不同污染特征和主要污染来源,分区分类实施陆海污染源头治理工程,提高污水和污染物处置能力、滨海湿地污染自净能力等,减少氮磷主要污染物、塑料垃圾和其他特征污染物的入海量。
二是保护恢复自然生态空间,保住海洋生物休养生息的底线。以海湾(河口)为基本单元,推动实施“美丽海湾”百湾治理重大工程。采取“国家试点示范+地方系统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梯次推进不同海湾(河口)的自然岸线和滩涂湿地保护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抢救性保护、陆海贯通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探索推进沿海地区以“美丽海湾”为载体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特别是粤港澳、长三角等沿海重大战略区域,要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恢复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品质等方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发挥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是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程监管的要求,以临港工业区、沿海化工园区和海上油气勘探开发区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海洋环境突发事故风险源,构建分区分类的海洋环境风险预警防控网络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海洋环境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应急能力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
四是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巩固深化国家和地方机构改革成果,落实好各类主体责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同时,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