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长丰毛织厂委托惠州市大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锅炉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长丰毛织厂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下蔡村和西路工业区
联系人:谢少峰 联系电话:13809672686
评价单位:惠州市大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综合楼8层
联系人:王俊博 联系电话:15089221862
锅炉改建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长丰毛织厂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外砂下蔡村和西路工业区。项目厂区原配套有1台1t/h的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现建设单位为响应环保政策要求,以及降低公司运行成本需求,拟将原配套的1台1t/h燃生物质锅炉更换为1台1t/h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通过40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仅为锅炉改建项目,不涉及企业产能变化。
项目燃气锅炉营运时主要污染因素有废气、噪声等。项目拟通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将运营期的污染因素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附件:锅炉改建项目(公示稿)
发布单位: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长丰毛织厂
2020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