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汕头市金平区汕华石板经营部委托厚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承担汕头市金平区汕华石板经营部石材加工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平区汕华石板经营部拟投资25万元于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吕厝田片233号建设汕头市金平区汕华石板经营部石材加工生产项目,项目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主要从事石材加工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石材450m2。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主要的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汕华石板经营部
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吕厝田片233号
联系人:陈经理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厚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万科广场B栋1单元2804A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50968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