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广东省汕头市海门镇南面海域(建设地点)建设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50MW,拟布置79台7.0 MW风电机组,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1座设置在左侧场址靠中央偏右位置,布置1台220/35kV容量为160MVA的主变压器,220kV 侧采用线变组接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另1座设置在右侧场址靠中央位置,布置2台220/35kV容量为240MVA的主变压器,220kV 侧采用双母线接线,35kV侧采用2段单母线分段接线;两个升压站之间通过1回3x400mm2 XLPE绝缘海底电缆连接,初步考虑采用2回220kV三芯3×1000mm2 XLPE绝缘海底电缆从右侧场址升压站送至汕头市海门镇的陆上升压站,陆上升压站拟新建1回500KV线路接至500KV海门站。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实地调查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开展专题研究,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结果、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为确定项目的评价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和环评结论等。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环南路1号潮汕星河大厦2201
联系人:刘明业
联系电话:18675323038
邮箱:466146170@qq.com
四、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星月环保产业园3号楼)
联系人:朱晶文
电话:0571-87998823
邮箱:67057994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风力发电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3)您认为本项目选址是否可行;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最大方面是什么;
(6)您认为采用何种措施减缓项目的影响;
(7)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在公示时段内,公众可将意见或建议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公告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8日。
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