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产业信息 > 产业要闻

用制度建设破解治污攻坚难题

2019-11-8 17:08:15

  刚刚结束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宏大主题,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同时对推进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和与时俱进、永不停止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密切相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加快,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围绕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放管服”改革、治污攻坚等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有效地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不少制约因素,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面临多重挑战。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在愈进愈难、愈进愈险的时候,我们要以更大的勇气、强烈的责任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一路伴随着理念创新。从单打独斗的“小环保”,到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环保”;从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到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从以督企为主到督政与督企相结合……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直坚持用科学、系统、创新的思维来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破解工作中的矛盾与难题。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破除了固化思维,跳出了条框限制,克服了利益掣肘,激发了各个环保主体的活力。理念创新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境界。

  创新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激发内生动力、破解难题矛盾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生态环保发展道路上的“肠梗阻”“拦路虎”,我国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的有效制度体系。环保机构改革理顺了职能,破除了权力对执法监管的干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让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了实处,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排污许可制通过“一证式”管理,打通了固定污染源管理的多项制度;对违法行为实行按日计罚,改变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困局,等等。新制度新举措破解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瓶颈制约,突破了利益固化的藩篱,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了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正在全面深入进行着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我国历史上环境治理方面一场弘大和独特的实践创新。面对新事物新任务新问题,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会拖后腿, 老经验老办法已经不合时宜,费时费力且效率低。在这场斗争中,既需要责任担当精神,也需要创新方式方法。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在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探索、积累了许多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既有包括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在内的“六个做好”,也有包括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在内的“五步法”。与此同时,各地不断探索改进监管方式、治污模式,在实践中总结创新了一些富有特色、务实管用的好方法好经验,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改革创新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克服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推出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支撑性的制度成果,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大动力。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