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污染影响类》(HJ794-2016),现将裕德塑胶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裕德塑胶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裕德(汕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公众可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等以实名方式向我司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902770271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津工业区44街区R第11号
附件: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裕德(汕头)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