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东省地方环保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条例、新标准的要求,按期完成我市锅炉政治工作,打好我市蓝天保卫战,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在2019年6月18日下午举办《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宣贯暨锅炉在线监控监测技术要求的培训会。
培训的开始,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管理科筹备组的黄坚辉科长对本次举办培训的原因和目的进行说明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黄丽文、李琰、陈子昂、谢坤、杨风五位对这一方面研究的专家进行专业性的解读、规范要求和平台介绍。
本次培训是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生态环境执法局主办,汕头市环境保护协会协办,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区县分局、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监管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和我市生物质锅炉和蒸汽锅炉相关企业负责人等两百人出席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