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赵立军带队的省第五督查组一行莅汕对我市河湖“清四乱”、“五清”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前往金平区月浦街道赤窖渡口违建点、澄海区莲下镇渡亭村河段违建点、澄海区溪南镇南溪河仙市村河段违建点进行现场督查。市领导钟挥锷参加有关活动。
据了解,根据中央、省有关河湖“清四乱”、“五清”工作部署,我市始终坚持高站位谋划、高强度推进、高标准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457宗河湖“四乱”问题共整改销号346宗,销号率76%;“五清”工作中,全市共摸查入河排污口1080个,清理水面垃圾、漂浮物86万吨,清淤河道2923条、3537公里,清理违建构筑物48万平方米,清理河湖障碍物4447处,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持续有效改善。
督查组指出,要重视“清四乱”、“五清”工作的后续管理,结合农村实际,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河湖及周边环境美化、绿化;要及时清理违建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将拆违废弃物运用到周边公园绿地建设等工程中,科学利用,变废为宝;要加强上下游联动,持续控源截污,加强生态补给,巩固清拆成果,大力提升河湖水环境。督查组指出,要重视“清四乱”、“五清”工作的后续管理,结合农村实际,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河湖及周边环境美化、绿化;要及时清理违建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将拆违废弃物运用到周边公园绿地建设等工程中,科学利用,变废为宝;要加强上下游联动,持续控源截污,加强生态补给,巩固清拆成果,大力提升河湖水环境。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