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规划涉及许多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发展等内容。小编为您编辑摘要如下:
生态环保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区域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
在第一章规划背景介绍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时,规划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基础良好。香港、澳门与珠三角九市文化同源、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优势互补。近年来,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基础设施、投资贸易、金融服务、科技教育、休闲旅游、生态环保、社会服务等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
规划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区域发展空间面临瓶颈制约,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人口红利逐步减退。
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在第二章总体要求的基本原则中,规划将“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确定为大湾区合作六项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为居民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湾区可持续发展。
在大湾区发展战略定位中,规划将“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确定为大湾区发展五项战略定位之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群智能管理,优先发展民生工程,提高大湾区民众生活便利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强多元文化交流融合,建设生态安全、环境优美、社会安定、文化繁荣的美丽湾区。
在发展目标中,规划提出,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其中,绿色智慧节能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初步确立,居民生活更加便利、更加幸福;
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大湾区内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各类资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引领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多元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
在第三章空间布局中,规划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合理划定功能分区,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城乡集约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在第五章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规划提出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体系。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能源结构和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有序开发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规划提出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坚持节水优先,大力推进雨洪资源利用等节约水、涵养水的工程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制定珠江水量调度条例,严格珠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对澳门第四供水管道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加强粤港澳水科技、水资源合作交流。加强珠江河口综合治理与保护,推进珠江三角洲河湖系统治理。
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在第六章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中,规划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优势互补、紧密协作、联动发展,培育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重点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
培育壮大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形成以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带。
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强化海洋观测、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与海洋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科学统筹海岸带(含海岛地区)、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集中集约发展临海石化、能源等产业。
实施东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珠三角九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在第七章规划专门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建设美丽湾区为引领,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在本章第一节打造生态防护屏障,规划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珠三角周边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加强海岸线保护与管控,强化岸线资源保护和自然属性维护,建立健全海岸线动态监测机制。强化近岸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推进重要海洋自然保护区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保护沿海红树林,建设沿海生态带。加强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共同改善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全面保护区域内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开展滨海湿地跨境联合保护。
在本章第二节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提出开展珠江河口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及涉水项目管理合作,重点整治珠江东西两岸污染,规范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强化陆源污染排放项目、涉水项目和岸线、滩涂管理。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更加重视以海定陆,加快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实施东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网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东江、西江、北江等重要江河水环境保护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强化深圳河等重污染河流系统治理,推进城市黑臭水体环境综合整治,贯通珠江三角洲水网,构建全区域绿色生态水网。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更严格的清洁航运政策,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统筹防治臭氧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实施珠三角九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区域协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强化跨境转移监管,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开展粤港澳土壤治理修复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示范,强化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防控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历史遗留问题。
在本章第三节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规划提出挖掘温室气体减排潜力,采取积极措施,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低碳发展及节能环保技术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加快低碳技术研发。推动大湾区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评价,力争碳排放早日达峰,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废弃产品回收责任。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加快节能环保与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居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加强城市绿道、森林湿地步道等公共慢行系统建设,鼓励低碳出行。推广碳普惠制试点经验,推动粤港澳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