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已完成组建工作,今天上午举行揭牌仪式。
根据《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部署,我市整合市环境保护局的执法职责以及市国土、农业、水务局等三个政府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衔接中央有关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体制。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并在区(县)设置分支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的组建,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碧水蓝天绿地美丽汕头的决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将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执法,锤炼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美丽家园。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