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11月25日上午,金平区政府组织环保、城管执法和公安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对位于梅溪(金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岐山陇头段50米陆域红线范围内最后一宗违法建设项目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拆除建筑物及附属搭建2583平方米。至此,金平区完成梅溪(金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岐山陇头段陆域范围内全部违法建设项目及建筑物的整治工作。
据了解,位于梅溪(金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岐山陇头段50米陆域红线范围内共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及建筑物15宗,此前,金平区已组织多场行动拆除了14宗,并对拆除后的保护区50米陆域红线实施物理隔离。本次行动拆除的建筑物属于私人房地产,原属汕头市畜产进出口公司,后经拍卖被私人购得,为二栋旧厂房,其50米内拆除的建筑物和附属搭建物共2583平方米,占地使用权面积约1667平方米。前段时间,金平区已委托专业单位完成该宗违法建设项目建筑物和附属搭建物和土地的测量评估,分管领导多次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岐山街道与当事人洽谈上盖物拆迁补偿和土地使用权收购事宜,但当事人却未能积极配合,利用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影响到整改进程。
为确保今年11月底前彻底完成梅溪(金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违法建设项目及建筑物整治,金平区决定对保护区岐山辖内最后一宗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25日上午9时,由专业拆卸公司出动两部钩机,对已切割完毕的一栋建筑进行拆除,同时切割作业人员继续对另一栋旧厂房楼板进行切割。截止25日下午5时,将拆除建筑物和附属搭建物约1500平方米,预计三天内全面完成违法建设项目建筑物拆除工作。
接下来,金平区将责成专业拆卸公司及时清运废土杂物,平整土地,并做好保护区50米陆域红线剩余段进行物理隔离,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健康。
来源: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http://www.shantou.gov.cn/epd/index.shtml